2009年3月15日星期日

福柯的考古学

福柯所讲的“考古学”,并不确切地指一门学科,而是指他要考查的一个研究领域。他要考察西方社会特有的作为知识、理论、制度和 实践之深层的可能性条件的认识。他所谓的“知识”,也不是狭义的各门学科中的具体的见解和认识,而是人类对于自己所面对世界的全部理解和把握。

福 柯在其考古学中关心的不是“知识”本身,而是这些“知识”是如何形成的,不是历史上发生了什么,而是什么东西构成了所发生事件的基础。其目的是“重新发现 在何种基础上,知识和理论才是可能的;知识在哪个秩序空间内被构建起来;在何种历史先天性基础上,在何种确实性要素中,观念得以呈现,科学得以确立,经验 得以在哲学中被反思,合理性得以塑成”。

福柯的考古学对唯一的真理不感兴趣,对普遍原则不感兴趣,对线性发展观不感兴趣,对同一性和连续性不感兴趣。它感兴趣的是“差异”,是“复杂多样性”,是“非连续性”,是“不同的基础、不同的创造、不同的修正”。

对连续性的拒斥

福柯的“考古学”首先向传统的连续性概念发动挑战。
正像他在《知识考古学》的引言中讲的那样:“过去一向作为研究对象的线性连续性,已被一种在深层上脱离连续的手法所取代。从政治的多变性到物质文明特有的缓慢性,分析的层次变得多种多样:每一个层次都有自己独特的断裂,每一个层次都蕴含着自己特有的分割;人们愈是接近最深的层次,断裂也就随之越来越大。”传统所热衷于讨论“在不相称的事件之间怎样建立必然的联系”,“贯穿这些事件的连续性是什么”等问题。“今天,人们正力图在人类思维长期的连续性中,在某一思想或某一集体心理充分的和同质的体现中,在某一竭力使自己存在下来,并且在一开始即至善至美的科学的顽强应变中,在某种类型、某种形式、某种学科、某项理论活动的持久性中,探测中断的偶然性。”

“非连续性”是传统历史学家为成就连续性而刻意牺牲掉的东西。而在“考古学”家这里,“非连续性”则成为新型历史分析(即考古分析)的基本成分之一。按照福柯的分析,“非连续性”在历史分析中一身而兼三种职能:

首先,“非连续性”构成历史学家有意识的行为。这种“非连续性”的意识,使从事“考古学”的历史学家自觉区分分析的可能的层次,确定适用于每一层次的方法;
其次,“非连续性”是历史学家描述的结果。因为历史学家所要发现的东西不是水平的连续发展,而是过程的界限和转折点;
最后,“非连续性”既是研究的工具又是研究的对象,它可以使各个领域个体化。福柯的结论是: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时,如果不以“非连续性”、断裂为起点,还能以什么为起点?“这种不连续的位移无疑是新历史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所谓“新历史”,其实就是福柯所倡导的“考古学的历史”,就是用“考古学”的方法对历史进行重新的审视。无疑,在福柯看来,世界、生活、主体、历史,本质上都是“非连续的”。

然而,正是主体建构了连续性的思想范畴和体系,并破译了一个非连续性的宇宙以便使它有意义。事实上,连续性、秩序等并不存在于宇宙中,它们是我们的创造,这些创造有它们自己的效果,一些效果是生产性的,一些不是。在一个非连续性的世界中,我们想做两件事情:创造局部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将允许我们承担我们所选择的分析;二是暗中消解大的妨碍我们工作的一般连续性。

对福柯来说,非连续性可以解释为:从一个历史时期转换到另一个历史时期,“事物的认知、描述、表达、记述、分类、理解都会和以往的方式不同”。例如,从文艺复兴的知识型转换到古典的知识型,思想不再依相似原理而运作。相似不再是知识的形式,而是错误的偶因,被贬为理性出现之前那个时代的诗意幻想。然而并不存在一种从空无中迸涌出来、否定从前一切的那么激进的断裂。惟有在既存的运作规则之上,断裂才有可能。福柯认为,断裂并不是绝对的变迁,而是“知识型的重新区划”、其成分的重新配置,虽然产生了形成论述的新规则,重新界定了知识与真理的界域和性质,然而与先前的知识型也还有重要的连续性。在他看来,历史的断裂总是包含着新与旧之间的某种“重叠、互动、回应”。


对“中立性”的追求


传统的历史学家特别是思想史家,将一切过去的话语和知识都看作是古人的思想、精神、意识的体现。因此,努力寻找这些知识和话语所蕴含着的意义和真理性,便成为他们的工作重点。而福柯的“考古学”方法,则将注意力集中在实际存在的话语上,对话语的意义和真理性采取了胡塞尔式的“悬置”态度,他称之为“意义括出”或“意义描述”。对话语作“纯粹的描述”,对话语的分析是一种“历史分析”,是一种“避免一切意义的分析:它不去问那些被人说过的话里深藏着什么意义,什么是那些话里非自觉的‘真正’意义,或者什么是含而未露的因素。相反,它要知道的是这些话语的存在形式,它们在某时某地的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
福柯强调,“考古学”不但必须对一个陈述自称为真实的东西是否实际上是真实的保持中立态度,而且对每一具体真理主张是否具有意义保持中立态度。更一般地讲,对于脱离语境的“真理主张”是否与客观事物相一致的观点也必须保持中立。

福柯“考古学”的“意义括出”,不同于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的“意义虚无主义”。《米歇尔福柯:超越结构主义与解释学》一书的作者L.德赖福斯和P.拉宾诺分析指出:福柯并非“将所有的意义加括弧,直到所剩下的一切只是无意义的声音为止”。事实是,他“括出”的只是严肃话语所自以为具有的“严肃”意义,即库恩所说的“深刻意义”。举例来说,如果我们发现一本古书,上面说地球是方的,在注重“真理”的思想史家那里,这本古书可能会因为被视为没有真理价值而被排除在思想史之外。而在福柯式的“考古学”家那里,这本书并不因为作了谬误的陈述而失去其文物的价值,失去其意义。作为“考古学家”的福柯不会去问“地球是方的”这句话说得对不对,他括出了这句话的意义和真理性问题;但他也不会把这个陈述,仅仅看成是显示了某种语言结构或代表着某种语言行为。他要问,这句话产生在某时某地意味着什么?这就是“考古学”所着眼的“意义”。

福柯“考古学”的“意义括出”,不同于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还原”。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等现象学家给脱离语境的“真理主张”之合理性加了括弧,但他们从未怀疑其主张的意义。相反,他们的研究正是建立在它们的可能性条件之上。因此,尽管胡塞尔给陈述指示先验客体的这个自然态度的假定加了括弧,他的目的是要用这个加括弧的办法研究并最终给这个“真理主张”奠定基础。胡塞尔声称,能够在日常世界的知觉格式塔中显示意义和真理的起源,然后从语境的“真理主张”的目的论发展追溯到成熟的脱离语境的科学真理主张。福柯将这两种尝试看作是实际经验分析的一种形式,认为,它们仍旧陷在“先验/经验”的二元对立之中,因而对之加以否定。现象学家希望首先使知觉有基础并证明其重要性,然后使严肃言语行为的合理性建立在知觉之上。但福柯认为,这种通过绘出“所指的历史”来给真理奠基的尝试,完全没有达到现象学所自许的“超然境界”,而福柯这里所关心的却“不是使话语中性化,使它成为其他事物的标记,突破其浓密的‘外观’以便触及默默地留在它的前面的东西,相反,而是要保持其一致性,使它以自身的复杂形式出现”。这里,福柯用对客观关系的纯粹描述,取代了对先验基础的追求。

福柯的“考古学”方法不同于“普遍历史”的研究方法。对于“普遍历史”的研究方法,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有过明确的阐述。按照福柯的说法,所谓“普遍历史”方法的核心宗旨,是重新建构某一文明的整体形式,某一社会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原则,某一时期全部现象所共有的意义,涉及这些现象的内聚力的规律——即人们常比喻作某一时代的“风貌”。按照福柯的分析,这是建立在下列几个假设基础之上的。

其一,假设在某一特定的时空层的全部事件之间,在人们重新发现其踪迹的各种现象之间,人们可能建立某种同质的关系系统,这包括“因果关系网络”和“类比关联”。前者可以将这些现象中的任何一种现象派生出来,后者可以说明这些现象是如何互为表征的,或者它们是如何一致地表现同一中心的。
其二,假设唯一的历史性的同一形式包含经济结构、社会稳定性、心理惰性、技术习惯、政治行为,并把它们全部置于同一类型的转换中。
其三,假设历史本身可以被诸如“阶段”或“时期”这样一些大的时间“单位”连接起来。这些大时间“单位”在自身内把握着它们的内聚力的原则。概言之,“普遍历史”的方法,是一种围绕着一个中心(原则、意义、精神、世界观)将现象组织起来的方法。相反,“考古学”的方法展开的却是“某一分散的空间”。换句话说,传统思想史的方法是一种“中心化”的方法,而“考古学”的方法则是一种“非中心化”的方法。

“考古学”的方法论原则

福柯给出了“考古学”方法的四条方法论原则。这四条方法论原则,可以看作是上述两点总原则的具体化或具体操作。这四条方法论原则是:“创新的属性”、“矛盾的分析”、“比较描述”和“变化的描述”。

(一)创新的属性。按照福柯的分析,思想史是根据旧与新、传统与原创、普遍与特殊等两套价值观讨论话语的。思想史家提到革新、变迁和转变时,都认为这里面包含有一个从错误缓慢出现真理的过程。他们对陈述的讨论也是依据共同性进行的。因此,思想史的方法是预先设定有建立一个简单、同质系列的可能性,认为每一个陈述都会依据单一的、有日期先后排列顺序的位置,连贯地走向整体化。与此相反,“考古学”并不探索创新,它要揭示的是“话语实践的规则”。

(二)矛盾的分析。在福柯看来,思想史总是将某种“一致性”赋予它所分析的话语。如果这种“一致性”在表层上不明显,它便到更深一层上去寻找深藏的“一致性”,诸如本文的内在组织、作品的展开形式、时代的集体精神、社会或文明的类型等。或者相反,进行逆向寻找,去寻找“矛盾”,在系统的起源处或事物的根底上发现“基本矛盾”。这样一种“矛盾”,远不是一种现象或话语的偶然事件,而是构成话语存在的“规则”,是话语的历史性的原则。然而对于“考古学”分析来说,“矛盾”既不是将被克服的现象,也不是将被揭示的秘密原则,而是本身将被描述的研究对象。

(三)比较描述。按照福柯的意思,考古分析涉及“比较”。所谓“比较”,就是将“一种话语实践”与“另一种话语实践”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将“话语实践”与包围它的“非话语实践”(社会设置、政治事件、经济和社会过程)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是揭示存在于有限的话语形式之间的若于特定的关系,揭示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之间的特定关系。

(四)变化的描述。考古分析是对变化的一种描述。“考古学”则将“差异”这一思想史视作障碍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描述对象,它的目的不是克服“差异”而是分析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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